臺灣調查

臺灣調查在運作之初,即規劃以25歲及以上的成年人口作為主樣本,進行長期追蹤訪問。1999年啟動的主樣本首波問卷調查,基於經費考量,以1953-63年出生人口(時年35歲至46歲)為對象進行面訪抽樣調查。抽樣方式是以全臺灣(不含離島)符合出生年次且具有臺灣戶籍的人口為母體,以個人戶籍資料作為抽樣清冊,採用分層多階段隨機抽樣法,依序抽出鄉鎮市區、村里、人。此群主樣本的首波問卷調查計完訪999案,完訪率為52.41%。2000年將調查對象擴及年齡較長的1935-54年出生人口(時年46歲至65歲),參照前列方式進行面訪抽樣調查,計完訪1,959案,完訪率為52.20%。2003年進一步將調查對象擴展至年齡較輕的1964-76年出生人口(時年26歲至38歲),完成的面訪抽樣調查案數計1,152案,完訪率為47.33%。繼這三群主樣本之後,以每六至七年為頻率增補年輕主樣本。於2009年進行1977-83年出生人口(時年26歲至32歲)面訪抽樣調查,計完訪2,182案,完訪率為50.63%。2016年則進行1984-91年出生人口(時年25歲至32歲)面訪抽樣調查,計完訪1,973案,完訪率為48.35%。

調查年調查對象出生年完訪樣本數完訪率
19991953-6399852.41%
20001935-541,95852.22%
20031964-761,15247.33%
20091977-832,18250.63%
20161984-911,97348.35%
其中1999、2000年採用備取樣本設計,抽出樣本分為正取及備取,只有在訪問區未答成預定完訪目標數時,才會接觸備取樣本。表中所列為實際接觸的樣本數。
2003、2009、2016年採用膨脹樣本設計,根據過往各地的訪問經驗,事先多抽出較多的樣本,每位抽出樣本都會嘗試接觸。

對於完成主樣本首波問卷調查的受訪者,計畫團隊會盡力進行追蹤訪問。在2012年之前,是以每年執行主樣本追蹤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追訪。自2012年起,才改為每兩年追訪一次。以1999年完成主樣本首波問卷調查的受訪者為例,如果受訪者於每波均完成追蹤問卷訪問,至最近一波的2020年調查為止,可蒐集到1999、2000 … 2011、2012、2014、2016、2018 、2020年共十八個波次的問卷資料。

自2000年起,將訪問對象擴及主樣本子女,對於年滿16至24歲的主樣本子女,以子女問卷進行訪問。其後以每兩年調查一次的頻率,進行子女問卷調查。每次執行的子女問卷調查,是以主樣本受訪者年屆16歲至24歲的子女為對象,以子女問卷進行訪問。在子女樣本滿25歲時,即視同主樣本,以主樣本首波問卷訪問;在完成主樣本首波問卷後,則隨同主樣本,以主樣本追蹤問卷進行追訪。

中國調查

在中國調查部分,是與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合作,以臺灣前三群主樣本的出生年次(1936-79年次)為準,於2004年進行上海、福建、浙江三地的首波面訪抽樣調查,完成的問卷數分別為903、1,856、1,925案。這三個省市的抽樣調查是以各省市符合出生年次的人口為母體進行抽樣,蒐集完成的問卷資料具有省市層級的代表性。對於完成首波問卷的受訪者,後續於2006、2011、2013、2017、2019年進行五波追蹤調查。2017年除進行前述樣本的追蹤問卷調查外,在前述三個省市進行新抽樣本調查(1980-91年次),以增補較年輕的受訪者。這群新增的受訪者,亦於2019年進行追蹤調查。

由於與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簽訂的合約於2020年約滿,2019年調查後,即不再進行新抽樣本或追蹤樣本調查。